交通运输部新规:地铁内使用电子产品不许外放声音

7类约束性行为包括: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;携带有严重异味物品进站乘车;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;骑行平衡车、电动车等;在列车内进食(婴儿、病人除外);随地吐痰、躺卧或踩踏座席;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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